初税亩

词典解释

春秋后期鲁国按实际占有土地面积征税的措施,为征收*田赋之始。《春秋》记鲁宣公十五年(公元前594年)“初税亩”。《左传》:“初税亩,非礼也。谷出不过籍,以丰财也。”《公羊传》:“税亩者何?履亩而税也。”《穀梁传》:“初税亩,非正也。古者三百步为里,名曰井田。井田者九百亩,公田居一。……初税亩者,非公之去公田而履亩,十取一也。”近人认为“初税亩”创造了以土地面积为根据征税的新税制,但对于纳税人的身份和这种措施的作用,因对春秋时代生产方式的认识不同而有分歧。

词典名字:

初税亩

词典发音:

chū shuì mǔ

国语辞典
古代废除井田制,按田亩征税的开始。
基本解释
引证解释

⒈  古代废除井田制,按田亩征税的开始。

春秋·宣公十五年》:“初税亩。”
公羊传·宣公十五年》:“初者何?始也。税亩者何?履亩而税也。”
何休 注:“时 宣公 无恩信於民,民不肯尽力公田。故履践案行,择其善亩穀最好者税取之。”

成语解释
网络解释

初税亩

  • 《左传》中记载:“初税亩,非礼也,谷出不过藉,以丰财也。” 初税亩是中国古代春秋时期鲁国在宣公十五年(公元前594年)实行的按亩征税的田赋制度,它是承认土地私有合法化的开始。
  • 从字面上解释,初,即开始的意思;税亩,指按土地亩数对土地征税。具体方法是:“公田之法,十足其一;今又履其余亩,复十取一。”原来“井田制”,是九百亩中取一百亩,而“初税亩”之后,公田之外再收十分之一的税,也就变成了约十分之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