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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二首儿四日雷二异

咸淳七年正二月,天灾人异何稠叠。


细推厥咎端有繇,孤臣未言先泣血。


日当丙子月当寅,湖州昆山有妖孽。


曹家产子威杀人,二首一身连骨节。


左首似爹右似娘,浑舍惊走趾欲折。


里胥不敢上其事,一州喧暄腾颊舌。


从来天子天下首,二首之占何待说。


我闻唐家仪凤年,的证端为今日设。


泾州之民有生儿,异干同躯不容裂。


是时武氏乘其夫,唐祚中微殆将灭。


圣朝家法与唐异,四星在天循轨辙。


咎在君阳非太阴,娲羿虽殊祸俱烈。


人妖示变未三旬,若月天灾来不辍。


粤从已亥至壬寅,据历雷声未当发。


胡为砰訇震天鼓,四日四夜声不绝。


上天威怒端有意,要使吾君用刚决。


夏竦奸邪致天变,仁皇感悟真明哲。


只凭霹雳一声雷,扫去有同汤沃雪。


后来高庙遵故典,汤相罢归同一诀。


奈何灾异过两朝,犹复留此大饕餮。


二首之儿四日雷,占虽不同应无别。


作诗会入五行传,谨勿流传取剠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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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斯得

[宋代]
宋邛州蒲江人,字不妄。高稼子。理宗绍定二年进士。李心传修四朝史,辟为史馆校阅,分修光、宁二帝纪。因言事,忤宰相史嵩之,出为外官。淳祐六年复以论史嵩之事被排出外。历福建路计度转运副使,为宰相丁大全之党诬劾,夺职降官,大全罢,事始得白。恭帝德祐元年累官至参知政事,为宰相留梦炎乘间罢去。有《诗肤说》、《耻堂文集》等。 高斯得的诗文(12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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