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 [tí]
部首 总笔画 16
笔顺 丨フ一一一丨一ノ丶丨フ一一一ノフ
五笔86
五笔86
统一码 27868
基本字义
  1. 看得清楚,明显。《説文•見部》:“?,㬎也。”段玉裁注:“許云㬎者,此蓋轉寫奪字。當云㬎視……察及飛鳥,是為明㬎之視。”
  2. 同“題”。标识。明趙宧光《説文長箋・見部》:“?,凡?名、?詩、?柱、?額,當並用題。”
英文翻译
详细解释
常用词组
國語辭典
康熙字典
【酉集上】【見】?·康熙筆画:16 ·部外筆画:9

【唐韻】杜兮切【集韻】田黎切,?音提。【說文】顯也。【玉篇】視也。

又【廣韻】特計切【集韻】大計切,?提去聲。義同。

又【類篇】視貌。 【㴑原】與睼同。【集韻】或作題、?。○按《說文長箋》本作?,凡?名、?詩、?柱、?頟,?當用?。譬?頟二字。用?字便作兩頟,奚可乎,二字當辨。

说文解字
『說文解字』

顯也。从見是聲。杜兮切

『說文解字注』

(?)顯也。顯當作㬎。㬎顯古今字。㬎者,衆明也。从日中見?。然則?之爲言亦察及微杪也。小雅:題彼脊令。傳曰:題,視也。題者,?之假借字。毛云視,許云㬎者,此葢轉寫奪字。當云㬎視,如䚕下求視,亦奪視字。察及飛鳥是爲明㬎之視。鄭箋云:題之爲言睇也。則謂題同睇,非許意。睇者,小邪視也。與題音義皆不同。从見是聲。杜兮切。玉篇亦達麗切。十六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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