偶语弃市

秦始皇34年,秦始皇采用丞相李斯的意见,把上书分封的淳于越看成私家学诽谤朝政,下令将《秦纪》以外的史书全部上交焚毁,禁止人们谈论《诗经》《尚书》等,如果偶尔有人谈论的话,就立即处死并暴尸示众,制造焚书坑儒的惨案。

基本解释

拼音 ㄡˇ ㄩˇ ㄑ一ˋ ㄕˋ

解释 偶语:相对私语;弃市:在闹市执行死刑。指在暴政下,二人相对私语也会遭到杀身之祸

出处 西汉 司马迁《史记 秦始皇本纪》:“有敢偶语《诗》、《书》者,弃市。”

例子 陶菊隐《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》第80章注8:“这一时期,新疆变成了一个偶语弃市、到处监狱的恐怖世界。”

用法 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。

感情 偶语弃市是贬义词。

繁体 偶語棄市

英语 Those who dare to talk together will be executed.

国语辞典

【成语】:
【拼音】:ǒu yǔ qì shì
【简拼】:oyqs
【解释】:偶语:二人相对私语;弃市:古刑罚,将犯人处死后将尸体暴露于街头示众。指在封建暴政下,人们相聚谈话就会被杀害。
【出处】:《史记•秦始皇本纪》:“有敢偶语《诗》、《书》者,弃市。”
【示例】:一时期新疆变成了一个~,到处监狱的恐怖世界。 陶菊隐《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》第八十章注
【语法】: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