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身试法

西汉时,高阳出了一位廉洁奉公的官员,叫王尊。王尊从小死去父亲,由他的伯父抚养长大。伯父家里比较贫穷,王尊每天要赶羊群到野外去放牧。这孩子最爱读书,放牧时总要带些书阅读。渐渐地,他对书上提到的那些秉公执法的官吏十分崇敬,希望自己将来也成为这样的人物。一天他向伯父央求,为他在郡的监狱里谋一份差使。这时王尊才十三岁,伯父听后惊讶他说:“你还是个孩子啊,又不懂刑律,怎么能到监狱去做事呢?”玉尊说:“孩儿已从书中见到过很多。以后再跟狱长多学学,不就行了吗?”伯父经不住王尊一再央求,便备了礼托人找狱长说情。狱长便把王尊当听差在身旁使唤。王尊当了几年听差,经常接触到刑狱方面的事务,长进很快。一次他随狱长去太守府办事,被太守看中,便把他留在府中做文书方面的事。又过了几年,王尊辞去职务,攻读孺家经典,之后再被任用。由于他执法严正,逐步提升,当上了县令,后来又升为安定郡大守。当时,安定郡官场非常混乱,一些官员利用权势作威作福鱼肉百姓。王尊一到那里,立即整顿吏治,并晓示属县所有官吏忠于职守,以身作则,为下属作出榜样。法律无情,不要用自己的身体去尝试一下法律。郡里有个属官心狠手辣,搜刮大量民脂民膏,民愤极大,告示贴出后不见改悔,于是王尊把他捉拿归案。这贪官入狱后,没几天就一病身亡。接着,王尊又惩办了一批罪行严重而又没有悔改的豪强。这样一来,安定郡开始太平起来。

基本解释

拼音 一ˇ ㄕㄣ ㄕˋ ㄈㄚˇ

解释 身:亲身;指生命;试:尝试;法:法律;刑法。拿性命去尝试法律。

出处 东汉 班固《汉书 王尊传》:“明慎所职,毋以身试法。”

例子 我们每个公民都要奉公守法,不要以身试法。

正音 “试”,不能读作“sì”。

辨形 “试”,不能写作“式”。

辨析 以身试法和“知法犯法”都指明明知道是犯法的事;还要亲自去做。但以身试法偏重于亲自去做犯法的事;仅指犯法;“知法犯法”偏重于“明明知道犯法”;还故意违犯;并含有违犯规章制度等意思;应用范围较广。

用法 偏正式;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含贬义。

歇后语 公安局长蹲监狱

谜语 故意杀人

感情 以身试法是贬义词。

繁体 以身試灋

近义 违法乱纪作奸犯科

反义以身作则廉洁奉公奉公守法

英语 challenge the law personally

俄语 испытывать на себе строгость закона

法语 braver la loi(défier la loi)

国语辞典

【成语】:
【拼音】:yǐ shēn shì fǎ
【简拼】:yssf
【解释】:身:亲身,亲自;试:尝试。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律的事。指明知故犯。
【出处】:《汉书•王尊传》:“明慎所职,毋。”
【示例】:我们每个公民都要奉公守法,不要~。
【近义词】:违法乱纪、作奸犯科、知法犯法
【反义词】:廉洁奉公、以身作则、奉公守法
【歇后语】:公安局长蹲监狱
【语法】: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指明知故犯
【英文】:defy the law
【法文】:braver la loi
【成语故事】:西汉时期,高阳人王尊由衙门听差逐渐官至安定郡太守,他非常痛恨那些作威作福、的官员,决心整顿吏治,惩办一些贪官污吏。同时他以身作则,勤于政事。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理,安定郡变得安定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