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 [fǎ]
部首 总笔画 8
笔顺 丶丶一一丨一フ丶
五笔86
五笔86
统一码 6CD5
基本字义
  1.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~办。~典。~官。~规。~律。~令。~定。~场。~理。~纪。~盲。~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~制。~治。犯~。守~。合~。宪~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~。奉公守~。逍遥~外。
  2. 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~。设~。手~。写~。
  3. 仿效:效~。
  4. 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~式。~帖。
  5. 佛家的道理:佛~。~号。~轮。~像。~门。
  6.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~师。~器。~事。
  7. 指“法国”:~文。~式大菜。
  8. 姓。
英文翻译

英语 law, rule, regulation, statute; France, French

德语 Gesetz, Recht (S)​,Methode (S)

详细解释

详细字义

〈名〉

(1) (会意。从“水”,表示法律、法度公平如水;从“廌”( zhì),即解廌,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,据说,它能辨别曲直,在审理案件时,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。基本义:刑法;法律;法度)

(2) 同基本义 [act;law passed by legislative body;penal law;law]

灋,刑也。平之如水。从水,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,从去,会意。——《说文》

利用刑人,以正法也。——《易·蒙》

惟作五虐之刑曰法。——《书·吕刑》

法者,刑罚也。所以禁强暴也。——《盐铁论·诏圣》

杀戮禁诛谓之法。——《管子·心术》

礼者禁于将然之前,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。——《大戴礼记》

失期,法当斩。——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

故治国无法则乱,守法而弗度则悖。——《吕氏春秋·察今》

(3)

法虽今而在。

(4) 又如:合法;犯法;法禁(刑法和禁令)

(5) 法令;规章;制度 [rules and regulations]

汉法令非行也。——· 贾谊《治安策》

(6) 又如:法日(制度规定的日子)

(7) 标准;模式 [norm;standard;model]

匹夫而为百世师,一言而为天下法。——· 苏轼《潮州韩文公庙碑》

(8) 又如:法戒(楷式和监戒)

(9) 方法;办法 [method]

凡用兵之法,全国为上。——《孙子·九变》

其法,用胶泥刻字。——· 沈括《梦溪笔谈·活板》

古法采草药多用二月八月。——《梦溪笔谈·采草药》

(10) 又如:用法;分类法;法套(办法);法儿(法子;办法)

(11) 法拉,电容的MKS制实用单位,等于电容器极板上充以1库仑电量后两板间的电压为1伏特时的电容 [farad]

(12) 尊称佛家的事物 [Buddhist]

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。—— · 全祖望《梅花岭记》

(13) 又如:法施(以佛法度人);法嗣(佛教称继承衣钵的弟子为法嗣。后亦泛指继承人);法界(佛教指整个现象界);法华(佛经名。《妙法莲华经》的简称。佛教主要经典之一)

(14) 中国战国时期一重要学派名 [Fa school]

杂家者流,盖出于议官。兼儒、墨,合名、法。——《汉书》

(15) 法术,即用念咒、画符等胜敌或驱邪的迷信手法 [magic arts]。如:仗剑作法

(16) 法国的简称 [France]

余闻人好胜。—— · 薛福成《观巴黎油画记》

(17)

词性变化

〈动〉

(1) 合法 [be within the law]

其于诸侯之求索也,法则听之,不法则距之。——《韩非子·八奸》

(2) 效法 [follow the example of]

文王不足法与?——《孟子·公孙丑上》

不期修古,不法常可。——《韩非子·五蠹》

法其所以为法。——《吕氏春秋·察今》

垂诸文而为后世法。——· 韩愈《答李翊书》

(3) 又如:法常可(效法通常的做法。常可,指旧制度);法天(效法自然和天道);法古(效法古代);法循(效法遵循)

(4) 守法 [abide by the law]

夕受而不法,朝斥之矣。——柳宗元《封建论》

(5) 依法处治 [punish according to law]

[商鞅]将法太子。——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

常用词组
法案,法办,法宝,法币,法场,法出多门,法典,法定,法度,法官,法规,法纪,法家,法警,法拉,法拉第,法兰,法郎,法老,法理,法力,法力无边,法令,法律,法律顾问,法盲,法门,法门寺,法名,法器,法权,法人,法师,法式,法事,法书,法术,法坛,法堂,法庭,法统,法网,法西斯,法线,法学,法医,法院,法则,法治,法制,法子
國語辭典
  1. 律令。如:「法令」、「法律」。《韩非子·定法》:「法者,宪令著于官府。」

  2. 制度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「祭祀之礼,居丧之服,哭泣之位,皆如其国之故,谨修其法而审行之。」

  3. 范式、原则。如:「文法」、「语法」。

  4. 途径。如:「方法」、「办法」。

  5. 佛、道等的道理。如:「佛法」、「法坛」。《五灯会元·卷六·谷山藏禅师》:「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?」

  6. 方术、技巧。如:「道士作法」、「魔法」。

  7. 法国的简称。旧音ㄈㄚˋ fà。如:「中法战争」、「英法战争」。

  8. 姓。如汉代有法雄。

  1. 仿效。如:「效法」。《周易·系辞上》:「知崇礼卑,崇效天,卑法地,天地设位,而易行乎其中矣。」

  1. 可为法则的。如:「法书」、「法帖」。

  2. 属于佛家的。如:「法衣」、「法号」。

  1. 在「没法儿」、「想个法儿」等语词中的音读。

  1. 参见「法子 」条。

康熙字典
【巳集上】【水】法·康熙筆画:9 ·部外筆画:5

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

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

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

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

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

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

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

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

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

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

说文解字
『說文解字』

?也。平之如水,从水;?,所以觸不直者;去之,从去。

法,今文省。佱,古文。方乏切文四 重二

『說文解字注』

(灋)㓝也。㓝者,罰辠也。易曰:利用㓝人,以正法也。引伸爲凡模笵之偁。木部曰:模者,法也。竹部曰:笵者,法也。土部曰:?者,鑄器之法也。平之如水。从水。説从水之意。張釋之曰:廷尉,天下之平也。?所㠯觸不直者去之。从?去。?字今依韵會補。此説从?去之意。法之正人,如?之去惡也。方乏切。八部。


(法)今文省。許書無言今文者,此葢隸省之字,許書本無,或增之也。如艸部本有㪿無折。


(佱)古文。

音韵方言

国际音标 fɑ˨˩˦ 唐代读音 *biæp日语读音 NORI OKITE NOTTORU韩语罗马 PEP现代韩语越南语 pháp

客家话 [海陆腔] fap7 [梅县腔] fap7 [台湾四县腔] fap7 [客英字典] fap7 [陆丰腔] fap7 [客语拼音字汇] fab5 [沙头角腔] fap7 [东莞腔] fap7 [宝安腔] fap7粤语 faat3潮州话 huap

近代音 非母 家麻韻 入聲作上聲 法小空;中古音 非母 乏韻 入聲 法小韻 方乏切 三等 合口;上古音 黄侃系统:幫母 怗部 ;王力系统:幫母 葉部 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