宽剩钱

词典解释

亦称“免役宽剩钱”,简称“宽剩”。宋行免役法时在免(助)役钱外增收的钱。熙宁四年(1071年)规定征收免役钱和助役钱,照总数加收二成,备水旱年份收不足额时使用,名免役宽剩钱。州县所收往往不止二成,积聚甚多,且常移作别用。

词典名字:

宽剩钱

词典发音:

kuān shèng qián

国语辞典
宋代行免役法时于所收免役钱﹑助役钱外增收的钱。又称免役宽剩钱。
基本解释
引证解释

⒈  宋 代行免役法时于所收免役钱、助役钱外增收的钱。又称免役宽剩钱。

宋 苏轼 《论给田募役状》:“臣窃见先帝行役法,取宽剩钱不得过二分,以备灾伤。”
宋 吕陶 《奏乞放免宽剩役钱状》:“臣本州四县,已有宽剩钱四万八千七百餘贯。”
亦省作“宽剩”。 宋 朱弁 《曲洧旧闻》卷九:“新法初行, 师中 希司农意指,多取宽剩,令 韩公 与富民均出钱,亦为士论所鄙。”

成语解释
网络解释

宽剩钱

  • 拼音:kuān shèng qián
  • 注音:ㄎㄨㄢ ㄕㄥˋ ㄑㄧㄢˊ
  • 宋 代行免役法时于所收免役钱、助役钱外增收的钱。又称免役宽剩钱。 宋 苏轼 《论给田募役状》:“臣窃见先帝初行役法,取宽剩钱不得过二分,以备灾伤。” 宋 吕陶 《奏乞放免宽剩役钱状》:“臣本州四县,已有宽剩钱四万八千七百馀贯。”亦省作“ 宽剩 ”。 宋 朱弁 《曲洧旧闻》卷九:“新法初行, 师中 希司农意指,多取宽剩,令 韩公 与富民均出钱,亦为士论所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