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 [ān]
部首 总笔画 10
笔顺 一丨ノ丶丶丶フフノ一
五笔86
五笔86
统一码 6849
基本字义

     ◎ 常绿乔木,树干高而直,木质致密,供建筑用,枝叶都可提取按油供药用或制香料。树皮可制鞣料。亦称“玉树”、“黄金树”、“有加利”。

英文翻译

法语 eucalyptus globulus

详细解释

详细字义

ān

〈名〉

桉树 [eucalyptus;gum]。桃金娘科桉属植物的泛称。常绿乔木

常用词组
國語辭典
  1. 同「案 」。《字汇·木部》:「,同案。」

  2. 植物名。姚金娘科树属,常绿乔木。原产于澳洲。树皮粗糙,状如杉皮。叶互生,卵状或长椭圆状披针形,先端尖锐,表面深绿色,侧脉显著,与主脉几相交成直角。蒴果杯形。生长迅速,主供观赏,木材可供建筑用。也称为「油加利」。

康熙字典
【辰集中】【木】桉·康熙筆画:10 ·部外筆画:6

同案。

又【宋曾鞏·耳目志】孟光舉桉齊眉。俗直謂几案耳。呂少衞云:桉乃古椀字,故舉與眉齊。《張衡·四愁詩》何以報之靑玉案,謂靑玉椀也。據此則《考工記》案十有二寸,亦作此解爲當。

说文解字
『說文解字』

几屬。从木安聲。烏旰切

『說文解字注』

(案)几屬。考工記。玉人之事。案十有二寸。棗栗十有二列。大鄭云。案、玉案也。後鄭云。案、玉飾案也。棗栗實於器。乃加於案。戴先生云。案者、棜禁之屬。儀禮注曰。棜之制。上有四周。下無足。禮器注曰。禁、如今方案。隋長。局足。高三寸。此以案承棗栗。宜有四周。漢制小方案局足。此亦宜有足。按許云几屬、則有足明矣。今之上食木槃近似。惟無足耳。楚漢春秋。淮陰侯謝武涉。漢王賜臣玉案之食。後漢書梁鴻傳。妻爲具食。不敢於鴻前仰視。舉案齊睂。方言曰。案、陳楚宋魏之閒謂之?。自關而東謂之案。後世謂所凭之几爲案。古今之變也。從木。安聲。烏旰切。十四部。

音韵方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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