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 [yǒu]
部首 总笔画 15
笔顺 一丨ノ丶一丨フノフ一一丶丶丶丶
五笔86
五笔86
统一码 69F1
基本字义
  1. 堆积:“芃芃棫朴,薪之~之。”
  2. 木柴:“桂樟柟栌,剪为~薪”。
  3. 烧,熏。
  1. 同“”。
英文翻译

英语 firewood for sacrifice

法语 feu rituel

详细解释
常用词组
國語辭典
  1. 聚積乾柴焚燒。為一種古代祭祀的儀式。《說文解字·木部》:「,積火燎之。」《詩經·大雅·棫樸》:「芃芃棫樸,薪之之。」漢·毛亨·傳:「,積也。」《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》:「以燎祀司中、司命、飌師、雨師。」

康熙字典
【辰集中】【木】槱·康熙筆画:15 ·部外筆画:11

【唐韻】與久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以九切【正韻】云九切,?音酉。【說文】積木燎之也。【詩·大雅】薪之槱之。【傳】槱,積也。【箋】豫斫以爲薪,至祭皇天上帝及三辰,則聚積以燎之。【周禮·春官】以槱燎祀司中、司命、飌師、雨師。或作禉、梄,通作蕕。

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余救切【正韻】爰救切,?音柚。

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類篇】?夷周切,音猶。義?同。

 

说文解字
《說文解字》

積火燎之也。从木从火,酉聲。《詩》曰:“薪之槱之。”《周禮》:“以槱燎祠司中、司命。”?,柴祭天神,或从示。余救切

《說文解字注》

(槱)積木燎之也。木各本作火。今依玉篇、五經文字正。大雅:芃芃棫樸,薪之?之。傳曰:?,積也。山木茂盛,萬民得而薪之。賢人衆多,國家得用蕃興。按如毛說則?謂積薪而巳。至鄭箋乃以煙祀?尞爲說。許不但云積木而兼云燎之者,爲其字之從火也。不云尞之而云燎之者,燎,放火也。尞,祡祭天也。毛曰:萬民薪之而巳。故但云燎。從木火,酉聲。余救切。三部。詩曰:薪之槱之。周禮:以槱燎祠司中司命。見大宗伯。燎依許火部當作尞。祠今周禮作祀。許從毛說,又引周禮者,廣?證也。鄭注周禮曰:?,積也。


(?)槱或從示。柴祭天神也。各本作柴祭天神或從示。今正。謂其字有從示者,以燔柴乃祀天神之禮,故從示也。各本作天神。趙本作大神。

音韵方言

国际音标 jou˨˩˦; tʂʰɑu˨˩˦ 日语读音 YAKU

客家话 [客英字典] ju3 [台湾四县腔] ju3 [海陆腔] riu3粤语 jau5

近代音 中古音 喻以母 宥韻 去聲 狖小韻 余救切 三等 開口;喻以母 有韻 上聲 酉小韻 與久切 三等 開口;上古音 黄侃系统:影母 蕭部 ;王力系统:餘母 幽部 ;